7月22日聊城高速交警冠县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1时许,聊城高速交警冠县大队民警在冠县东执法站执勤时,一辆白色越野车在收费站交费后走走停停,并欲改变路线绕过前方的执勤民警,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在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的举动很不自然,只出示了行驶证件,但不能出示驾驶证件并声称自己的驾驶证件忘在家里,民警示意驾驶人出示了身份证,通过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此名驾驶人并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人最终承认了自己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事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白色越野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很多无证驾驶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基本驾驶技能不达标,缺少机动车遇到突发状况时的应急处理经验,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遵纪守法。高速交警也将持续保持对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的高压严管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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