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上,盐城市高速一大队民警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正常检查,民警查到一辆SUV轿车门贴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用车的标认,民警随即对该进行检查,经查原是车主是一名退伍武警兵,车主为了炫辉自己从网上买了一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车贴贴在车上,结果被民警查获。
晚7点15分左右,盐城交警高速一大队民警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服务区对过往的车辆进行检查,一辆白色的SUV轿车进入检查区民警示意让他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出示行驶证后细心的民警从该车的行驶证上发现该车不是武装警察部队用车,但车门上贴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用车标认,民警仔细查看行驶证为南通海安的私家车,该车涉嫌冒用国家机关车辆标识的嫌疑。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刘某称该车是借的亲戚王某的车,王某是一名退伍武警兵,退伍后一直对自己曾是一名武警兵有一种情怀,于是就从网上买了一张“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标贴在车上,但王某不知道他这么一贴己经违法了。结果当天从外地回海安在高速上就被民警查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该车因涉嫌冒用国家机关标志的嫌疑,驾驶员由民警现场教育认识到错误,自己当场将贴在车上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贴牌拿下恢复原状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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